医保报销额=(一次性住院总额 - 起付标准 - 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 )×比例。
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
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单位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与个体自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完全一致,莫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