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参保人员或委托家人,持资料向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三级医院或者有资格的县级公立医院提出申请,即受理认定。
提示:
到医院门诊咨询台说明要办特殊门诊认证,她们就会给你指路了;
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病历资料、检查报告,以及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此表医院会拿给你填滴)进行申办。
第二步
认定通过后,选择方便治疗的门特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即可;
提示:一个结算周期内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就医,即可刷医保卡直接报销了。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以当期首次医疗费用结算时点起算。
第三步
每次开药时直接刷社保卡即可报销,其他属于个人自费部分的费用还可使用医保里的个人账户金支付或者自己另外现金给付。
注意点位
1、如果有新增病种的,新增病种同样需要认定。
2、如果同时患有多个疾病,都只能在一家医院办理门特,所以在选择治疗医院时,请考虑好病情需要的因素。
3、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应当选择一家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精神类或传染类合并其他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可以同时选择一家专科性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4、在住院期间不能申请门特认定。
5、初次办理的病种,通过认定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特治疗或出现中断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的,均应按规定重新申请门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