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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审定办法》的通知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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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社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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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各区(市)县人社、发改、经信、财政、商务、审计、国资、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各区(市)县工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8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审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审计局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19年5月30日


成都市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审定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进一步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企业脱困发展,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8号)有关精神,现就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审定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申报对象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前无欠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要求(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未发生“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2018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且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或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2019年以来连续6个月亏损且经营性现金流环比减少;

(三)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2018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且已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三、申报材料

(一)《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申报表》;

(二)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入了成都市会计学会网政府性资金审计(http://cdkjw.org)、会计业务事务所选聘名单的)出具的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必须有是否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准确结论;

(三)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四)《稳定岗位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文件出台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五、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2018年底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六、申报和审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参保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由市或区(市)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人社、发改、财政、经信、国资、商务、审计、市场监管、税务、工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或区(市)县联席会议共同审定。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集中审定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发放事项,并向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发放通知书》。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采用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确定并存档。

七、补贴发放

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发放通知书》在各级人社局官网对拟给予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稳岗补贴;有异议的,由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八、资金使用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九、监督管理

市和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业务申报受理及初审工作。市和区(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领资格的审核把关、经办过程的动态监管,强化跟踪问效。社保基金行政监督部门要同步介入进行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成都2019年稳岗补贴通知

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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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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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文件

成就发[2019]17号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办理2019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局、成都高新技术创业开发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9]8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1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222号)要求,现将办理2019年稳岗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


成都《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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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社发【201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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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成都市人力镰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人社发〔2015〕31号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高新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 金融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要求,现对失业保险 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报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 申报条件 (一)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 欠费; (二)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 率; (三)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 补贴标准 (一)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 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 符合条件的企业同-年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且仅 限当年申请。2014年在本市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低于 2014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 提出申请。 (二)已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 知》(成人社发〔2015〕7号) 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贴用途 费、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以下资料,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书面申请稳岗补贴。 1. 《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申请的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通过社 保信息系统对申报企业的参保情况、裁员率、补贴金额进行比对审 核。 (二)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每月io日前按周转金申请 流程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补贴资金。 (四)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月向市财政 局提出的失业保险基金用款计划。市财政局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 序及时划拨补贴资金,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到拨 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附件:成都市稳岗补贴申报表附件 成都市稳岗补贴中报表 申请时间: 企业填报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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