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办理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
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4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现就办理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稳岗返还的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财务核算及社保参保关系、经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成都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条件
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9年以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要求。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在成都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无欠费。
(三)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四)企业财务指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且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
2.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且其中连续3个月经营性现金流环比减少。
3.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出现政策性连续亏损3个月及以上(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提供,并由联席会议最终确定)。
(五)中小微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上述申报企业职工流失率不超过30%。
职工流失率=(2019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企业申报稳岗返还时上个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六)财务制度健全,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运行规范。
(七)已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在筹备建立工会组织的基础上,提交与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以上“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的时间计算范围: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
(二)与财务指标条件相关月份的,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报告(需带防伪二维码),报告必须有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条件的准确结论。(需明确符合成人社发〔2020〕14号认定条件中财务指标的哪一条)。
(四)与工会组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稳定岗位承诺书》。其中,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提交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在筹备建立工会组织的基础上,提交与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五)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
(六)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川法院司法公开网”查询的信用截图(加盖公章)。
(七)做好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的承诺书(附件2)(由受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承诺并加盖公章)。
(八)若2020年以来有补缴2019年12月新增人员社保情形的企业,需补充提供该月新增补缴人员花名册及2019年12月至申报前一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 。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带目录,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四、返还标准
对经认定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资金按以下方式计算确定:(2019年12月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6个月)×2019年12月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已享受2020年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又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申报企业,经审核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差。
五、受理机构和申报时限
(一)市本级参保企业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区(市)县参保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地址详见附件3)提交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通知》出台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申报及拨付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参保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
(二)审核。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及其申报材料提交市或区(市)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社、发改、经信、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商务、审计、国资、市场监管、工会、税务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共同审核认定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三)公示。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及时将企业认定情况录入系统,并将联席会议审定合格的企业名单在同级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申报资料,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退回 企业。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将企业公示完成情况录入系统,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及时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划入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账户;公示有异议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处理。
七、资金使用和监管
企业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后需建转账管理和独立核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有义务随时接受人社部门、审计机构对该项补贴的跟踪审计,对企业套取或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要强化部门协同,在加大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申领资格的审核把关,严防骗取套取,对骗取或套取稳岗返还等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附件:1.成都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
2.做好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的承诺书
3.成都市及区(市)县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联系表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成都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企 业 填 报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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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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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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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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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 (□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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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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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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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其他(属于享 受政策类型 前四类的勾选:□钢铁□煤炭□煤电□有色金属□石化□船舶□水泥 □电解铝□平板玻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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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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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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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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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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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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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参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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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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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企业稳岗返还/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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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年度享受类别:A.上年度未享受 B.上年度享受普惠性稳岗返还 C.上年度享受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上年度享受哪种则打√) 2.使用情况: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保 %;转岗培训 %;技能提 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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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稳岗返还 用途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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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保 %;转岗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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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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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暂时性经营困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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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满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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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且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 □ 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亏损,且其中3个月经营性 现金流环比减少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出现政策性连续亏损 3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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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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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承诺,以上申报内容和提供材料属实,且已与工会组织(或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所获得稳岗返还资金,将按规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补贴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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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初审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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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保、裁员、补贴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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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年底职工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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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裁员人数 人,裁员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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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享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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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规定,经审核,该企业初审结果: □通过 □不通过。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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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规定,经审核,该企业复审结果: □通过 □不通过。 复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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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或区(市)县联席会议审后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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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严重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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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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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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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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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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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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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与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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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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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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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填表说明填报,填表说明附后)
填表说明
一、企业性质
(一)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
(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所属行业
请根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所属行业均需填报一级和二级,例如:所属行业一级为“农、林、牧、渔业”,二级为“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企业属于农业,则应填报为农、林、牧、渔业,农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可参考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三、企业规模
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勾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可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78/n3057286/c3592332/content.html。
四、裁员率计算方法
上年度因企业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办理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总人数/上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
五、财务状况
表中涉及财务状况的选项请按照申报材料中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如实填写。
六、相关征信查询网站
(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四)信用中国(四川成都):http://credit.chengdu.gov.cn/www/index.html#/m///home
(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六)四川法院司法公开网:
http://www.scsfgk.gov.cn/webapp/area/scsfgk/sfgk/zxxx/sxbzxr.jsp?lx=1
附件2
做好暂时经营困难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
承诺书
现受 _____企业委托,我事务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4 号)文件要求,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时,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发表专业、真实的审计意见,不与企业审计串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套取失业保险基金,并从中牟利。
二、我事务所将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凭证的真实性、适当性、规范性进行审慎核查,避免企业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审计证据可能存在异常的,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质量。
我事务所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章)会计(审计)事务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成都市及区(市)县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联系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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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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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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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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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路北一段4号一楼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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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0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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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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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就业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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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72384、6877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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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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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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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3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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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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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2楼失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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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33286、866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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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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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中路20号(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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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2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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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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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单元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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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97357、8679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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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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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3单元就业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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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5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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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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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巷2号附3号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二楼十五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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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30015、6928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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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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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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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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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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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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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6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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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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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c区1楼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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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9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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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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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柳城街道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楼3楼3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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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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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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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附楼3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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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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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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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何公路9号二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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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2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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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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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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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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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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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1楼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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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9058、1803060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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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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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A区21号窗口(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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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8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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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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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人才市场内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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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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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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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3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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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8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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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城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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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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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9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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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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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徐家渡社区新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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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5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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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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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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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81322、8828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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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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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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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2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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