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证明打印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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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再打印个人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人社部14号令,参保单位只能凭有效证明文件查询职工在本单位缴费情况,职工的个人信息是否提供给单位应由职工决定。
个人证明可由职工本人打印后提供给单位使用,操作流程如下:
1、“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电子证明打印——授权登录,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以下模块打印内容
2、持身份证到就近社区社保窗口柜面打印。
单位着急需要使用的,可马上让员工手机上下载,转发给单位,即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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