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上账计算规则
发布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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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门诊费计入办法:
1、在职参保人员
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门诊费
例:(不足40岁的)保底基数线参保的4071*2%=81.42-(4071*0.1%)=77.35
例:(已满40岁以上)保底基数线参保的4071*2%=81.42-(4071*0.2%)=73.28
2、退休人员
划入额度为2022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3647*2.8%=102.116-(3647*0.3%)=91.18
(目前暂按2021年平均3647执行,待2022年数据公布后补发)
注意:上面扣减的0.1%/0.2%是长期照护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国务院的部署,该险种我市2017年7月开始试行,我们每个参保人员都在参保此险种,若以后瘫痪可享受长照险待遇!)
执行文件:《成都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办规〔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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