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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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4月1日起,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目前待遇为:1890元/月、1773元/月,就业局还会同步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二、2023年4月1日起,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目前待遇为:1773元/月;就业局还会同步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情况: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但未享受生育报销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按照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生育补助金为5670元或5319元
注意:1、生育补助金需在生育后的60日内申请。
2、如已通过社保卡方式结算﹐系统则自动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000元或3000元的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则无法再支付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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