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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单位工作如何申报生育津贴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 【字体: 浏览量:48次

由于生育津贴是用于单位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

同时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

1、员工生育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假期间,劳动合同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为生育职工正常发放工资待遇


所以,出现这种特殊情况,需要原劳动合同单位出具一份允许新单位前往医保部门进行生育待遇申领的委托书(转拨付申请书)双方盖章,医保局才会将此款项拨付给新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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